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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科技大学教职工短期因公出访
【处级及以上干部】出国(赴港澳)、
【教师、教师博士后】出国(赴港澳
【本科生、研究生】出国(赴港澳)、
北京科技大学教职工短期因公出访
出访结束后相关事宜
取消出访任务手续流程
 
关于办理短期因公出访报销的相关事宜
时间:2014-04-14 09:33:35   来源:   作者:   点击: 次

一、所需材料
1、《北京市人民政府出国任务批件》复印件(学生需要《因公出国、赴港澳任务审批表》复印件);
2、护照复印件(含签证页及盖有出入境章页);
3、在网上填写报销单据并打印(财务信息服务平台—网上报销—国际差旅费,按照要求填写);
4、将符合规定的票据(机票、住宿、签证、注册费等)贴在贴报单上;
二、报销流程
  1、到国际处120房间审核;
  2、到国际处115房间签字盖章;
3、到学校财务处或科研部报销。
三、其他说明事项
1、报销前,请将因公护照与出访总结纸质版交到国际处116房间,出访总结电子版请发送到ygcg@ustb.edu.cn
2、票据涉及的汇率换算请参照中国银行门户网站-外汇牌价上回国当日的现汇买入价。
3、网上国际差旅费单据填写说明
  1)出访时间请以出入境中国海关盖章的时间为准;
  2)每天的住宿金额不能超过《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》的开支标准;
  3)伙食费和公杂费:出国人员伙食费、公杂费均按规定的标准包干报销,包干标准按照《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》,包干天数按照北京市出国任务批件批准的天数执行。公杂费可用于市内交通、邮电、办公用品和必要的小费等项目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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